龙陵县人大常委会:“四个坚持”引领“四个机关”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龙陵县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以贯彻县委决策部署为重点,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四个坚持”引领“四个机关”建设,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设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
始终坚持把讲政治作为人大工作的生命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抓实机关党建工作,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改进作风。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每年均有近20名人大干部参与全县重点产业、重大项目、重点工作,较好完成县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县重点工作推进积极贡献人大力量。
二、坚持服务全局发展,建设依法履职的“权力机关”。一是着眼大局,依法开展监督工作。围绕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法治县、民生事业、生态文明等开展监督。每年听取和审议、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财政预决算、预算执行、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审计等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监督。每年听取和审议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有关专项工作报告,扎实推进县人大对国有资产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和程序化。始终把保证宪法、法律的正确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