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强化学法用法意识推进人大治理效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3-20 09:21:00

强化学法用法意识推进人大治理效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的组织原则和职权。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一切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3月1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5楼会议室里,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彭自华正在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人大作为国家法律的制定者、法律实施的监督者,在法治建设中始终处于重要地位。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作为我市“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者,一直在学习践行“法治”精神的路上积极前行。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高度重视提高机关干部法律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坚持把学法用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采取多种措施狠抓法律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一是领导重视。认真坚持每周一工作例会学习制度,特别是在今年3月,制发了《关于开展周一例会集中学习法律法规活动的通知》,积极引导和推动法治宣传工作,促进机关学习法律法规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在学习过程中要求机关全体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学习,做好学习笔记,增强学法用法意识;二是突出学习内容重点。根据人大工作实际需要,从今年3月至10月,由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各委室主要负责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云南省民族乡工作条例》《保山市昌宁田园城市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云南省红十字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组织领学,并将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印制成册,发放给机关全体人员,方便大家学习和开展工作时使用;三是学习形式多样化。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常委会领导、各委室负责人轮流讲课和邀请有关人员进行讲授相结合,讨论座谈与交流心得体会相结合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学习理解,指导实践;四是以学法用法推进治理体系效能提升。坚持尊法、学法、知法、用法相结合,通过学习,旨在不断提高机关全体人员的法律素养和践行法治的能力,做到在审议相关工作报告时有话可说且都说“法言法语”,切实增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实效,最终形成以学习推动工作,以工作推进治理体系效能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