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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7号)精神,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能职责:
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资源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委员会主任及室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在中共保山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为确保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一年来,常委会组织召开人代会会议2次、常委会会议8次、主任会议13次,制定和报批地方性法规2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工作调研14项、专题询问1项、代表视察6次、工作评议2次、工作测评1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4项,依法任命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人员68人次,免职18人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结合地方实际,持续推进立法工作;三、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四、优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五、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7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7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5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收入合计19,340,726.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188,726.16元,占总收入的99.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2,000.00元,占总收入的1.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99,421.16元,下降6.30%,主要原因分析:
1.基本支出拨款收入16,227,825.76元较上年1,715,505.75元,减少926,679.99元,下降5.40%,具体情况是:
(1)2021年人员经费13,362,232.20元,较上年14,270,725.57元减少908,493.3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奖金较上年减少1,375,176.06元。
(2)2021年度日常公用经费2,865,593.56元,较上年2,883,780.18元,减少18,186.62元,下降0.63%,主要是2021年受新冠肺炎的影响外出考察、调研、培训减少,差旅费减少152,552.98元。
2.项目资金收入2,960,900.40元,较上年的3,229,641.57元,减少268,741.17元,其中机关网络运行维护及预算联网监督经费172,370.40元,较上年240,000.00元减少67,629.60元,下降28.18%,2021年逐渐采用国产电脑,办公设备购置减少,该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代表调研视察及交通补助经费68,410.00元,较上年310,000.00元减少241,590.00元,下降77.93%,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出考察、调研减少,该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2021年度支出合计19,493,476.16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7,825.76元,占总支出的83.00%;项目支出3,265,650.40元,占总支出的1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232,611.16元,下降5.95%,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16,227,825.76元较上年17,154,505.75元,减少926,679.99元,其中人员经费13,362,232.20元较上年14,270,725.57元,减少908,493.37元,日常公用经费2,865,593.56元较上年2,883,780.18元减少18,186.62元;二是项目资金支出3,265,650.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5,931.17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227,825.7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26,679.99元,下降5.40%,主要原因分析:
1.2021年人员经费13,362,232.20元,较上年14,270,725.57元,减少908,493.37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奖金较上年减少1,375,176.06元。
2.2021年度日常公用经费2,865,593.56元,较上年2,883,780.18元,减少18,186.62元,下降0.63%:2021年受新冠肺炎的影响外出考察、调研、培训减少,差旅费减少152,552.98元。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62,232.20元,占基本支出的82.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65,593.56元,占基本支出的18%,人均支出情况40,937.05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65,650.4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05,931.17元,下降8.57%,主要原因分析:
1.机关网络运行维护及预算联网监督经费172,370.40元,较上年240,000.00元,减少67,629.60元,下降28.18%,该项目主要用于预算网络软件开发及保障机关网络运行维护费用,2021年办公设备购置减少,该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2.地方立法专项经费258,377.00元,较上年276,208.92元,减少17,831.92元,下降6.46%,该项目主要用于开展地方立法工作所需的调研、视察、培训等费用,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立法工作外出培训、调研、考察减少,培训费、差旅费减少,地方立法经费较上年减少。
3.代表调研视察及交通补助经费68,410.00元,较上年310,000.00元,减少241,590.00元,下降77.93%,该项目主要用于保障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所发生的住宿、交通等费用,保障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组织的会议等调研、视察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确保人大代表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出考察、调研减少,该项目资金较上年减少。
4.会议费1,175,493.00元,较上年882,324.65元,增加293,168.35元,增长33.23%,该项目主要用于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施选举权、任免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政治事项,2021年召开了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第八次会议,会议费较上年增加。
5.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1,168,381.00元,较上年1,121,108.00元,增加47,273.00元,增长4.22%,该项目主要用于每月补助市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通讯、交通等费用,保障市人大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支出,保障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群众工作支出,为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云南人大》等期刊杂志,为每次参加履职活动给予误工补助如差旅费、误工费、交通费等,以及看望生病代表、代表履职期间逝世慰问家属费用等,2021年根据开展活动情况,参加调研、视察人员数量增加,经费较上年增加。
6.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经费67,689.00元,属于2021年新增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指导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办公费等方面的支出。
7.2020年第一批基层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04,750.00元,较上年95,250.00元增加209,500.00元,增加219.95%,该项目主要用于补助全省基层人大改造办公室、会议室,购置办公设施设备和建设电子表决系统,补助人大代表活动室、联络站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组织的培训、视察、调研以及当地人大遭受自然灾害应急补助的专项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93,476.1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减少1,232,611.16元,下降5.95%,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基本支出16,227,825.76元较上年17,154,505.75元,减少926,679.99元,其中人员经费1,3362,232.20元较上年14,270,725.57元,减少908,493.37元,日常公用经费2,865,593.56元较上年2,883,780.18元,减少18,186.62元;二是项目资金支出3,265,650.40元与上年3,571,581.57元,对比减少305,931.17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428,782.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0%。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支出、人员经费支出,组织开展人代会、常委会等会议支出,开展立法工作、监督工作、选举工作等方面的支出:行政运行13,163,131.71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527,120.40元、人大会议1,175,493.00元、人大立法258,377.00元、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68,410.00元、代表工作1,168,381.00元、其他人大事务支出67,869.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00,208.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0%。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35,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16,319.84元、机关事业单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3,590.39元、死亡抚恤504,498.0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58,486.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77,411.9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471,474.92元;医疗费补助9,6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99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支出5,999.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01,179.47元,完成预算的42.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62,741.47元,完成预算的65.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438.00元,完成预算的38.4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未开展因公出国(境)人员学习考察工作以及来保调研、考察减少公务接待经费较预算减少。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108,622.09元,下降35.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81,961.09元,下降33.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减少26,661.00元,下降40.95%。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1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考察、调研费用;二是位临保山考察、调研的次数、人数减少,公务接待费减少;三是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管理,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741.47元,占80.89%;公务接待费支出38,438.00元,占19.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2,741.47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62,741.47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开展视察、调研、立法扶贫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8,438.00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38,43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莅保开展各项工作的有关人员用餐、友邻单位到保进行学习考察接待用餐及五县(市、区)有关人员到保汇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5,593.56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8,186.62元,下降0.63%,主要原因为2021年受新冠肺炎的影响外出考察、调研、培训减少,差旅费减少152,552.98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日常办公、水电、培训、车辆、公务接待等支出,具体如下:
办公费445,779.32,印刷费72,819.20元,水费24,194.70元,电费17,414.42元,邮电费19,240.22元,差旅费271,730.00元,维修费15,209.00元,会议费10,179.90元,培训费7,640.00元,公务接待费38,438.00元,劳务费404,991.17元,委托业务费186,000.00元,工会经费185,760.16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2,741.47元,其他交通费974,48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8,976.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21,702,128.79元,其中,流动资产740,348.31元,固定资产19,348,744.4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613,036.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减少86,935.08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95,585.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1702128.79
740348.31
19348744.48
12458197.18
1815023.10
0.00
5075524.20
0.00
0.00
1613036.00
0.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2,082.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8,0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54,002.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2,082.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本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