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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调研视察及交通补助经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10:53:00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调研视察及交通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云发〔2015〕26号)及《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保发〔2016〕17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驻保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省人大代表的学习考察,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市人大常委会每年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组织我市选举的省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参加省人大安排的培训、视察、调研、评议等工作。2018年组织驻保省人大代表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调研视察;2019年组织驻保省人大代表对五网项目建设进行调研视察;2020年组织驻保省人大代表对美丽乡村建设开展调研,对昌保路建设情况进行视察。2021年组织保山市选举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对大瑞铁路项目工程建设推进情况开展集中视察,通过视察、调研驻保省人大代表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二)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31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21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1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调研视察及交通补助经费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实际支付6.84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调研视察及交通补助经费,项目由选联工委牵头,经费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坚持“四人会签”制度,做到层层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预算,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的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调研视察及交通补助经费绩效自评分84.41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在单位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重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