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
突出“人民至上”理念  强化“四个机关”建设奋力打造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昌宁人大新高地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05 14:55:00

突出“人民至上”理念 强化“四个机关”建设

奋力打造实践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昌宁人大新高地


昌宁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着眼服务大局,注重务实创新,立足“四个机关”职能新定位、新目标、新抓手,以“人民至上”为价值取向,以“为了人民”为工作目标,以“依靠人民”为工作方法,以“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地落实,对全过程人民民主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为昌宁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围绕核心,着力打造立场坚定的政治机关

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党领导下重要政治机关的政治属性,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党的理论深学深悟。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长期首要政治任务,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办好“人大讲坛”、用活一批平台、办好“昌宁人大”微信公众号“四个一”为载体,把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云南南重要讲话精神,一体推进、一体落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全局、县委中心工作中定位、谋划和推进,确保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的落实落细,保证了人大各项工作始终遵循党的主张、依法顺利推进。2022年以来,推送学习内容260余篇(条);举办“人大讲坛”17期,举办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题培训班、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新任职培训班和13乡镇人大主题专题培训班各1期;“昌宁人大”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30期136条;在各级媒体发表理论文章40余篇(条)。

(二)党的领导从严落实。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严格执行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按照“重大事项及时报告、重点工作按月汇报、工作研判季度报告、全面工作半年报告”的原则,建立健全《中共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试行)》,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县委建立了县委书记联系人大工作制度,实现了人大工作与县委工作同步调、同频率。2022年以来,向县委专题报告工作8次;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烤烟生产、农村居民持续增收和大型灌区调研3次,为县委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真正做到县委有号召、有动员、有部署,人大有响应、有行动、有作为。

(三)党的意图全面贯彻。坚持最高政治原则,做到县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确保人大各项工作都在党的领导下有力有序推进。牢固树立“一家人、一条心、一盘棋、一起干”理念,聚焦全县农村居民持续增收、营商环境等重点难点工作,适时派出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为推动昌宁高质量发展破解难题贡献人大智慧;常委会领导牵头参与“两烟”产业、棚户区改造和美丽县城创建等工作,机关抽调高速公路建设、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7人,派驻驻村工作队员2人;创新实行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委安排中心工作组团推进办法,抽调1名一级调研员任全县茶叶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高质量建设“滇西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贡献人大智慧;抽调6名熟悉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干部,组成3个烤烟生产调研组,深入一线“把脉问诊”、精准“开方下药”,有效破解当前烤烟产业发展瓶颈;抽调3名非实职领导参与全县范围内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及校园安全等工作专题调研,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树立人大干部退职不退岗、退位不退责的良好形象;抽调3名非实职领导参与全县大抓监督工作专项行动督查,构建“大监督”格局,做到党委有部署、人大见行动。

二、坚持服务中心,着力打造人民至上的权力机关

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属性,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履行宪法使命,保证宪法实施,不断推动法治昌宁、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保证昌宁各项事业在法治轨道上有序发展。

(一)依法行使监督权。聚焦县委中心工作和全县发展大局,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民生持续改善、优化生态环境和促进司法公正,在全省率先实施“十步监督工作法”,综合运用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法定监督方式,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打好监督“组合拳”,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让监督更加精准、更加有力。严格执行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一委两院”主要领导专题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联系副主任具体报告制度,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议而有决、决而有行、行而有果。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探索建立备案审查工作年度报告制度,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2022年以来,已开展全县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全县保障性住房管理情况等6项监督工作,为全县高质量发展提出可行性意见建议21条;向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书面报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2次。

(二)依法行使决定权。率先出台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暂行办法,重点加强对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全面提高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做到该决定的100%决定、不该决定的100%不决定的“2个100%”。2022年以来,审议通过关于昌宁县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决议,为推动法治昌宁和平安昌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三)依法行使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选举任免权相统一,不断完善人事任免、宪法宣誓等制度规定,实现党内工作程序与人大法定程序有机结合,确保圆满完成党委的人事安排意图。强化对人大选举和任命人员的监督,积极开展县级国家机关专项工作评议活动,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同时,抓实审议发言,充分尊重常委会委员意见建议,做到在审议过程中,有不同意见的人事任免案一律不得提请常委会会议表决,无不同意见的人事任免案表决100%通过。2022年以来,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验在全省交流;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0人次,为全县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坚持紧贴民心,着力打造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关

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的职能属性,立足“四个机关”职能定位,全面强化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全面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一)党建引领不断强化。坚持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争创“一流党建品牌”为目标,着力打造昌宁县人大“党建+”特色品牌,重点打造“党建+法治建设”“党建+监督工作”“党建+代表工作”“党建+自身建设”4个品牌,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发挥。2022年以来,昌宁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被评为首批“昌宁县模范机关创建示范单位”。

(二)作风转变不断深化。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建立健全向县委请示报告等10项工作制度,持续推进机关作风革命、效能建设。创新开展人大工作“看听讲学想干”集中研讨,理清人大是什么、人大干什么、人大怎么干,人大机关干部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召开人大首次工作务虚会,集思广益、统一思想、达成共识,切实推动人大工作走深走实。紧紧围绕建设“奋进人大、开放人大、包容人大”的目标,重点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府督查室共享监督成果,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助推各部门信息资源共融共享,推进“一府一委两院”各项工作兼容并蓄。2022年以来,召开部署会议、务虚会议、推进会议各1次,组织分组讨论6次,开展集中研讨1次;撰写专题研讨报告6篇,综合性报告1篇,心得体会40余篇;查找常委会党组班子、常委会机关党组班子存在问题40个、制定整改措施40条,查找机关干部职工存在问题71个、制定整改措施71条。

(三)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委室联系相关单位制度和常委会领导分工联系指导乡镇人大工作制度,有效实行月度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公示制度,进一步优化人大专门委员会和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结构,高度重视人大干部队伍建设及人大干部培养,深入推进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合力和综合能力明显增强。2022年以来,依法选举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提拔交流的人大干部2人,职级晋升3人,组织到省外参加人大干部履职能力提升班学习4人,人大干部队伍的活力不断增强。

四、坚持凝聚人心,着力打造联系群众的代表机关

牢牢把握人大作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人民属性,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一)建阵地显活力。按照“抓点成典、推典成景”的思路,坚持“试点先行、以点推面”的工作原则,以“活动阵地+智慧平台”“完善制度+示范带动”“围绕中心+丰富载体”的“3+模式”为抓手,大力实施代表工作站和联络站提档升级工程,致力将代表活动阵地打造成代表的宣传阵地、学习园地和履职场地。2022年以来,开展代表活动阵地示范点创建调研全覆盖;组织县人大代表视察田园镇、漭水镇、柯街镇、卡斯镇活动阵地示范点建设情况1次。

(二)抓活动激热情。健全完善代表联系机制,严格执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办法,常态化推进常委会主任和副主任联系委员、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三联”活动。创新开展“百名代表进机关”活动,全面提升代表履职能力水平和机关干部服务代表意识。深入“百名代表集中视察”活动,组织200多名人大代表开展集中视察代表活动阵地建设情况,为省市县乡各级代表履职架通了倾听民意的“直通车”、服务发展的“议事厅”、履职尽责的“加油站”。扎实开展“千名代表来建言”活动,及时把县委的决策部署带下去,把基层群众呼声带上来,积极参政议政、建言献策。2022年以来,29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完成第一轮联系代表走访工作,先后邀请20余名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30余人次参与调查视察及“一府一委两院”有关活动,共收到意见建议300余条,开展“展现履职新风采喜迎党的二十大”人大代表风采展活动,完成首批10名基层人大代表履职风采摄制工作,并在县融媒体中心分期播放,有效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发代表自觉践行“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使命担当。

(三)严督办提质效。率先建立县委常委(县人大主任、政协主席)领办、县人大常委会督办、县人民政府承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机制,做到纵向到边,横向到人,细化责任,灵机互动,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细落实,促办结率和满意率“双提升”。2022年以来,常委会副主任每月督办代表建议1次,办理进度在常委会机关电子大屏上滚动播放,召开建议办理推进会1次,75件代表建议均已面商答复,面商率、办复率均达100%。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人民至上的生动实践和充分诠释,也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之不懈奋斗的目标和动力。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必将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奋力出彩,留下更加深沉、更加坚实的足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