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
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2021年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张静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0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坚持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抓牢纪律作风建设,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全体人大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涵养积极健康的政治文化;要加强党内监督教育,持之以恒抓纪律作风建设;要突出政治引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要强化日常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作风建设成果,营造干事创业新风正气。
会议要求,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十四五”规划由此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由此开启,做好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意义重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要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进一步突出政治引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强化日常监督,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坚定不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全力促进“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银凯、寸时庆、李元标,秘书长李正新出席会议。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参加会议,并对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作了传达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