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创建具有人大特色党建品牌的主要做法
近年来,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坚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四个机关”定位要求,一刻不停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以贯之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整体联动,勠力同心创建具有“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人大特色的模范机关和党建品牌。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建设坚强过硬的“政治机关”
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属性,突出党员、代表“两个主体”,旗帜鲜明地把政治标准、政治要求体现到机关一文一稿、一会一事、一言一行中,贯穿人大机关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机关工作的“生命线”,认真贯彻市委“一个党委三个党组”领导机制,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年内就立法规划、监督工作计划、人事任免等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29次、专题报告工作1次,确保依法履职的正确性和有效性。深入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参加沉浸式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针对厅级、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占比80%的实际,充分调动领导干部抓党建、做党务的积极性,领导干部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严守纪律规矩,带头主动担当作为,引领机关党员干部铭记初心使命,始终在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工作上同步。认真推进责任落实清单化,党组班子100%建立责任清单、党组成员100%建立支部工作联系点、支部书记100%由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担任等“三个100%”,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每年制定基层党建责任清单和问题清单,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将党建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2022年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8人(次),确保了党委用人意图的实现。
二是始终深化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汲取智慧、破解难题的“金钥匙”,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长期主题,把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基本功,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书籍作为党员干部的案头必备,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提高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三是始终服务中心大局。坚持把人大工作放到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省全市中心任务中去思考、谋划和推进,做到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人大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人大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开展联系服务重点企业、挂县联乡帮村、乡村振兴等工作,挂钩重大项目30项,服务企业16家,2022年向上争取资金200多万元,帮助基层和企业解决了一批实际问题。动员全市6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投身乡村振兴的伟大实践,把人大力量汇聚到全市的产业振兴、生态环保、民生改善等中心工作上来,全力支持、服务好发展大局,彰显人大担当作为。
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建设监督有力的“权力机关”
牢牢把握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发挥机关党建强劲“红色引擎”作用,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有力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汇聚发展合力。
一是积极助推经济平稳发展。以“大抓项目年”为突破,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把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一府一委两院”的重要工作、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和代表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2022年制定监督计划32项,对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优化营商环境、产业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振兴等重点、热点工作开展调研、视察和督办,组织市人大代表集中视察永昌高速公路建设和古树茶保护等情况,就产业规划、项目推进、服务保障等方面提出工作建议,通过监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打造一流市场环境。
二是积极助推环境保护治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筑牢国家西南生态安全屏障、坚持绿色发展等为切入点,听取审议政府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对贯彻实施水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对东河综合整治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开展“河长制”、“林长制”工作督察,以移交“一个审议意见、一张问题清单、一份整改建议”为抓手,督促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打赢东河治理翻身仗,打造一流生态环境。
三是积极助推民生保障改善。坚持人民至上,围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少数民族中小学教育工作和义务教育阶段“双减”工作开展调研,助推实现“三年有起色、五年上台阶、八年争优秀”教育发展目标。对贯彻实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进行调研,开展兴边富民、强边固防工作调研,助力边民富、边关美、边防固。强化干部任职全过程监督,组织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发言、向宪法宣誓等,增强拟任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围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重点工作,坚持开展评议部门工作,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务服务局、投资促进局等三年工作情况进行评议,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公仆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助力打造一流政务环境。
三、依法履行职责使命,建设尊法护法的“工作机关”
牢牢把握法律在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强化宪法法律实施,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一是持续提升立法质量。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听证、评估、立项等制度,设立5个基层立法联系点,成立47名专家组成的立法专家库,近年来制定出台7部地方性法规,2022年制定《保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为巩固和拓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建立和完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长效机制,促进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水平提升,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提供了法治保障。2023年将完成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立法,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是持续加强法律监督。加强对宪法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近5年来,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司法问题,对妇女权益保障法等24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法院、检察院扫黑除恶等13个专项工作报告,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重大的案件,组织11次42名人大代表进行旁听,打造一流法治环境。把合宪性审查与备案审查贯通衔接起来,妥善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对市医疗救助市级统筹实施办法等9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合宪性与合法性审查,督促政府对420件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备案审查工作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批示肯定。
三是持续深化普法宣传。认真开展“尊宪守法我先行”活动,扎实开展“八五”普法,周密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活动,组建志愿服务队开展法治宣传进社区活动,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为普法先进单位。常态执行集中学法制度,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人大工作的全过程,积极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
四、始终密切联系群众,建设人民满意的“代表机关”
牢牢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要求,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当好党群“连心桥”、民意“直通车”、群众“代言人”,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一是坚决保证代表选举质量。以市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为突破口,突出政治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优化代表结构,周密做好选区划分、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投票选举等各项工作,依法选举产生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6211人、地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660人。圆满召开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把好选举法律关、法定时间关、法定程序关、法定人数关,依法选举33名省十四届人大代表,在选举中注重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极大地激发了全市人民政治参与热情。
二是不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对全体市人大代表进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组织6000余名新任市县乡人大代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增强履职意识,提高履职能力。组织73人次市人大代表参加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座谈会、研讨会、减刑假释旁听等活动,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推进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设,加强履职情况督导,把代表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代表依法有效履职。
三是广泛听取代表意见建议。开展“百名干部下基层·千名代表来建言”行动,常委会组成人员直接联系78名基层人大代表,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充分听取意见建议。把预算监督“触角”直抵基层,建立2个预算工委基层联系点,拓宽预算审查监督数据收集渠道,深入了解同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财税政策落实和预算执行情况。按照“七有”标准建成1010个代表联络工作站,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收到代表建议58件,按照“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全部办理完结,满意率100%。
成绩来之不易,经验弥足珍贵。在今后的工作中,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将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定不移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斗志,紧紧围绕推进新时代保山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紧扣“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挥代表作用,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