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的固态半固态物体,通俗地表述就是我们生产生活中产生的垃圾,有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固体废物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治理固体废物污染是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1995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动《固废法》贯彻落实,2023年7月3日至6日,市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落实《固废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检查组先后到达龙陵县、施甸县、昌宁县和隆阳区,抽查了部分重点排污企业,现场查看矿山企业尾矿处置情况、机动车拆解企业运行管理情况、城镇和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理情况、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理情况,查阅了企业有关资料,听取企业负责人情况介绍,了解各类企业贯彻落实《固废法》情况。市生态环境部门参加检查的人员就检查发现的问题,向企业提出了整改要求。
图一 检查施甸县垃圾填埋场运行管理情况
检查组就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污染防治责任制、排污许可、危险废物集中处置等制度情况进行了抽查,听取县区生态环境部门监督管理情况介绍,听取隆阳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固废法》的情况报告。
图二 听取隆阳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情况报告
检查组通过调研,将全面总结分析全市贯彻落实《固废法》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保山市人大环资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