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上午,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周例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秘书长李维增主持会议并讲话,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会上,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陈礼华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立法背景、立法意义、立法主要内容、立法亮点解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陈礼华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为了预防和惩治有组织犯罪,加强和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反有组织犯罪法共九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预防和治理、案件办理、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国际合作等章,该法系统总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践经验,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21年12月24日表决通过,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反有组织犯罪法是我国首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是党中央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和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有利于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有利于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