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区监察委员会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开展调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4月1日隆阳区人大常委会对区监察委员会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情况进行调研。今年是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监委专项工作报告。
调研组通过实地参观区监委办案地点和听取区监委开展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方式进行。区监委、区直部分成员单位和2个乡镇在调研座谈会上就本部门在开展全区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方面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报告,并对“打伞破网”工作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调研组组长、区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陈新绍对区监委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取得的重大阶段性成果表示肯定,并对下一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升政治站位,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二是要加大宣传引导,营造全民扫黑氛围。三是要坚持协同作战,统筹推进,打好执法联动“组合拳”。
下一步,区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规定,加强对区监委的监督,切实履行好人民赋予人大的权利,确保监委的各项工作在宪法法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开展,正确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实现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能,不断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