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至28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柱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保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保山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兼职委员名单;评议了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工作,评议结果均为满意;对保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以来基础教育工作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测评,综合评定为满意;对保山市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正平、李永轮、杨邵燕、李余明、莫逸尘,秘书长李维增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赵南方、高康,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信息调研科:张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