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要闻
韩开柱督察隆阳区、施甸县河湖长制工作
作者:杨富军 杨澄坤 来源: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7-14 00:00:00

7月3日、1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级副总督察韩开柱带队督察隆阳区、施甸县河湖长制工作。

督察组一行深入施甸县察看了施甸河由旺镇躲安桥省控断面水质、由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及管网配套建设、施甸河仁和镇段管理保护、东沟截污管网建设和勐波罗河旧城段管理保护等情况,详细询问了施甸县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出水指标;察看了隆阳区东河石龙坪断面水质、保山中心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和大柱山供水工程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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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开柱充分肯定了两县区2023年河湖长制向广度和深度推进取得的成效,认为两县区河湖面貌得到了有效改善,特别是隆阳区东河水污染问题整改42项措施得到了切实推进,东河水质已脱劣并逐渐稳定向好。在肯定成绩的同时,韩开柱指出,两县区河长制工作离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还有差距,今年下半年要逐项补齐,力争取得更好成绩。一是部分重点河流水质波动仍然较大。东河、施甸河水质波动较大,个别月份省控断面水质依然达不到水功能区划要求。二是城市截污管网建设及完善工作仍需加强。保山中心城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和施甸县污水处理厂污水进水浓度(COD)依然偏低,截污管网覆盖存在空白区、雨污分流不彻底、错接漏接等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农村污水尚未得到有效整治。施甸河流域农村分布广泛,生活污水和畜禽粪污直排现象依然存在,给施甸河水质管控带来较大压力。四是生活垃圾处置还有差距。城市、乡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不足,部分河道内倾倒垃圾现象依然存在,河湖零星垃圾仍然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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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开柱强调,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动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扛牢河(湖)长制政治责任,树牢河湖生态保护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各级各部门履职尽责,全面深入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建设群众满意的美丽幸福河湖。二要补齐工作短板,推进东河水污染问题整改验收。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查找东河水污染问题整改工作差距,补齐工作短板,持续推动问题整治,确保按时完成42项整改措施,推动东河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实现整改目标,达到整改效果,并通过省级验收。三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推动施甸河流域系统治理。施甸河省控断面和部分支流水质不稳定,防控压力大,务必正视问题,摸清施甸河及其支流污染源和污染物现状,找准症结,制定系统治理方案,加快推进工程性治污设施建设,加强水域岸线管控和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提高治理成效,切实解决施甸河突出的水环境问题。

市河长办(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督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