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31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柱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保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保山市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情况的调研报告;评议了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和保山市医疗保障局工作,评议结果均为满意;对保山市绿色能源产业发展情况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综合评定为满意;对保山坝水生态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对如何加快解决全市城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长期偏低问题开展质询,总体评价为满意;听取和审议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正平、李永伦、杨邵燕、李余明、段兆锦、莫逸尘,秘书长李维增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