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11月12 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与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组同步到隆阳区和腾冲市开展了《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二审前立法调研工作。
省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穆永新、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伦带队开展调研,调研组深入隆阳区、腾冲市,与基层干部群众和代表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对基层立法联系点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沟通,进一步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
在充分调研沟通的基础上,省人大调研组对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前期立法条例修改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作了指导,对《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提出了具体的修改和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