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召开第二十次会议
12月19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柱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部分被审计单位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听取了保山市交通运输局、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山市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议案的决议、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山市202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山市产业强市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审议通过了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副秘书长名单(草案)、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议程、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保山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和2025年度工作要点;补选了保山市出席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正平、李永伦、杨邵燕、李余明、段兆锦、莫逸尘,秘书长李维增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