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6月24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洪维智的提请:
决定任命项贤春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二年);
决定任命杨先超为保山市财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杨有志为保山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决定任命胡丽华为保山市商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刘萍为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李红霞为保山市审计局局长。
二、根据保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云娥的提请:
任命高明庆为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