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12-22 10:32:00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2月22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免去陈民萱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为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纳一平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二、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洪维智的提请

决定任命李明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三、根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国俊的提请

免去张 燕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乾勋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

免去唐悄若的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职务,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免去赵爱超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职务,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免去刘光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

免去张艳昌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

免去丁友保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任命张继斯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

四、根据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玉奇的提请

批准郑家耀同志辞去施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五、根据保山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杨玉奇的提请

免去张武怡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赵 萍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杨家禾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韩晓东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 丽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郑家耀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蔡国华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