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王嘉玲同志辞去保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14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王嘉玲同志申请辞去保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王嘉玲同志辞去保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王嘉玲同志辞去保山市监察委员会
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1年5月14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调整,王嘉玲同志申请辞去保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王嘉玲同志辞去保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