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四届〕二十三号
关于接受付永明同志辞去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1月8日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付永明同志辞去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并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四届〕二十三号
关于接受付永明同志辞去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决定
(2020年1月8日保山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付永明同志辞去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并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