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8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免去杜晓林的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赵国志的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车加助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张捷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二、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市长陈锐的提请:
决定免去张捷的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赵继会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
三、根据保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云娥的提请:
任命段培恒为保山市监察委员会委员。
四、根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国俊的提请:
免去刘光好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杨朝东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朱法雨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五、根据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玉奇的提请:
免去刘双道的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丛丽萍为保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