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安排,2024年5月22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莫逸尘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云南省残疾人保障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采取实地检查、听取汇报的方式,对施甸县、龙陵县、昌宁县开展检查,委托隆阳区、腾冲市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执法检查组强调,要通过检查,认真总结“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以来的经验和做法,围绕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重点工作,持续完善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切实保障广大残疾人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残疾人“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广大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助残扶残浓厚氛围,让广大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得到更好实现,确保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