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叶芳等同志辞去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31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叶芳、李春华、杨赵心、周耀泉(按姓名笔画排列)书面申请辞去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保山市第五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叶芳、李春华、杨赵心、周耀泉辞去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