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
关于昌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几点思考
作者:张绍武 来源: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1-01 09:14:00

关于昌宁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几点思考


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硬实力”与“软实力”的综合,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力,也是生产力、竞争力。近年来,昌宁县委、政府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痛点、难点、堵点精准发力补短板、强弱项,致力提升政务“软实力”,营造更为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打出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群众办事增便利,着力增强区域竞争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明显成效。

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基本情况

(一)强化政策支撑,破解企业发展难题。一是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为主任的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下设办公室和要素保障、融资服务、法治保障、政务服务、氛围营造5个专项工作组。3月份县营商办和政务服务局牵头组织了1次对部分规模以上企业、限额以上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的调研。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昌宁县大抓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意见》等政策配套文件。8月26日县人民政府专门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存在问题交办会议,下步各职能部门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答复。二是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2年4月以来114户纳税人享受增值税期末留底退税政策优惠,退税规模6.01亿元。其中,48户规上企业退税规模2.33亿元。三是强化金融服务支持,落实好支农、支小再贷款政策支持,同时加大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保护中小投资者,促进普惠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四是积极探索“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带贫模式,加大对龙头企业贷款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和拓展抵质押物范围,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

(二)提升行政效能,持续改善政务环境。一是县级657项行政许可、385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按要求入驻政务大厅办理,实现100%行政许可事项和100%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县级政务大厅。通过精简审批事项,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政务服务网上可办事项和“最多跑一次”事项均达到100%。二是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对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68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和省设定的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三是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签发电子营业执照25653户,落实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全县企业名称自主申报1294件。四是通过“一窗通”平台,实现全县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至1个工作日内,申报企业新设登记完成924户。五是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积极推动全县各类市场主体上规模、增实力、提效益。截至2022年7月底,全县有市场主体25477户,同比增长11.80%,比2021年底净增1688户。

(三)强化监管职能,改善法治环境。一是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出台《2022年度昌宁县市场监管领域县级相关部门双随机抽查计划》《2022年度昌宁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分别确定抽查计划87个、28个。二是加大执法力度,目前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16件,结案42件。三是强化消费维权,接待群众咨询478人次,处理投诉举报142件,诉转案5件,投诉争议金额62万元,挽回经济损失51万元,投诉举报处理100%。

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主要问题

(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一是县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没有专职的工作人员和督查考核机制,在安排部署、细化分工,明确职责,系统推进重点工作的有序实施方面还有差距。二是各职能部门重视不够,没有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来抓。部门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制定不及时,部门之间职责没有完全厘清,衔接不够顺畅,办事效率不高。如各部门对企业要求的标准、规范不统一,市管和消防两家对茶叶厂房留门问题要求冲突。

(二)政务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一是重审批、轻监管,重处罚、轻服务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特别在环保、消防、卫生、安全等环节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粗暴执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办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如:卫生监督部门对企业的监管和指导不到位,在对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的过程中,只注重罚款。二是部分单位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重大作用认识还不到位,思想不解放、政策不灵活、服务不主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的现象还仍然存在。三是并联审批还不尽完善,相关运行机制不够健全。部分单位行政审批放权不到位,政务中心部分服务窗口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强,对审批事项把握不准,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最多跑一次”还不能完全实现。如政务服务大厅因省级统建平台信息共享不到位,“信息壁垒”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有差距,各部门业务系统与政务服务管理平台未能完全实现互联互通。

(三)惠企政策宣传不到位,落实有难度。一是我县惠企政策的公开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市场主体知晓率不高,尤其在执行层面还存在不及时、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抑制了政策的有效发挥。如有的企业反映招商引资政策落实不到位、纳规奖补资金不到位、贷款贴息补助不及时、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等。二是政府在落实支持企业发展上,多是照搬上级政策文件,有针对性的措施较少,很多时候看到政策,无法享受,看到空间,无法进入,看到机会,无法把握。如有的企业反映,国家、省、市出台了很多优惠政策,但是真正让企业享受到的不多。

(四)金融服务体系作用发挥不够,企业“融资难”问题依然突出。一是融资门槛高。企业贷款办理条件难以满足,无抵押担保融资贷款困难。如县内小微企业因财务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报表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抵押担保物,融资担保公司偿还能力不足,难以满足企业贷款办理条件和信贷支持有限。二是企业贷款风险防控压力较大,审批流程较多、速度慢。如有的银行贷款需所有股东的配偶到银行签字担保,有的股东在外省,且年纪较大,到银行签字有一定困难。三是县内金融机构较少,竞争压力小,服务民营经济的作用未充分发挥。如涉农企业无法将农业资源进行评估,融资贷款难。

(五)企业生存难、发展难,市场主体活力不足。一是劳动力输出缺乏合理规划,需求与供给通道不畅通。一方面本地企业招工难、用工难、留人难,实体经济难以为继。另一方面部分劳动力就业难,县域工业经济和服务行业发展不足,吸纳稳定就业容量小。二是缺乏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仅靠老员工提供技术支持,职能部门没有建立企业人才队伍培训长效机制,在引进优秀企业经营管理课程,针对企业发展需要,分层次、多形式、有计划组织企业开展专业、系统培训方面做得不够。三是企业运营成本高。企业反映用水、用电、运输等成本高,本地砂石、木材、硅矿石等生产原料供应不足,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如昌宁贞元硅冶炼有限公司生产用原料-硅石库存紧张,现有矿石仅够生产1年,在本地无矿石采购渠道。四是用地问题制约企业发展。一方面部门反映土地存量大,难以供出。另一方面企业要扩大经营规模,土地要素得不到保障,特别是设施农业用地不能从事农产品加工对县内茶企造成了很大的制约。

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是县人民政府要把优化营商环境当作首要任务来抓。根据省委王宁书记提出的“一流营商环境是第一竞争力”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健全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推动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巩固好过去取得的经验和做法,继续推行企业服务团、领导联系挂钩企业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结合昌宁实际建立健全走访服务企业和帮办代办服务机制,紧扣服务对象需求,积极探索和丰富服务内容及方式,提升便利化、人性化、专业化水平。二是各职能部门要破除营商环境一阵风思想。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形成合力,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以久久为功的战略定力持续推进好这项工作。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媒介,加强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正面宣传报道,努力形成“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努力扩大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杜绝发生上级出台的政策,群众和企业不了解、用不上的现象。

(二)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一是要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县人民政府要全面梳理近年来出台的政策措施执行落实情况,以这次调查为契机,召开政银企、政企两个座谈会,严格落实任务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事事有人干。二是要压实部门责任。县人民政府要细化部门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做到年初有安排,年中有督促,年终有反馈。各职能部门要根据《昌宁县大抓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意见》(昌办发〔2022〕108号)细化的28项工作措施和64项重点任务抓好工作落实,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氛围。三是要加强“一把手”责任。政府及职能部门要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实施,围绕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对症下药,积极整改,一抓到底。

(三)以提高服务效能为核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要持续推进简政放权。重点推进减税降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权力运行,让改革为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为人民群众带来真正的“福利”。二是要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做优政务服务“一门”“一网”“一次”,让“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在县、乡政务服务大厅(场所)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窗口,向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发布、创业培训、用工对接、金融支持、政策申领等服务,真正让市场主体得到更多实惠、更优质的服务。三是要创新监管方式方法。要坚持依法监管、权责一致的原则,加快推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入,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多渠道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一是要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及动态调整机构,抓紧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审批机制、监管机制,推动清单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规范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备案、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编制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加强招投标全链条监管;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进一步提升企业注销“一网服务”水平,优化简易注销和普通注销办理程序。二是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严格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严厉查处强制摊派、征收过头税费、截留减税降费红利、违规设置罚款项目、擅自提高罚款标准等行为;加强水、电、通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价格监管,坚决制止强制捆绑搭售等行为,对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服务和收费项目一律实行清单管理;加快健全银行收费监管长效机制,规范银行服务市场调节价管理,加强服务外包与服务合作管理,设定服务价格行为监管红线。三是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加快建立高效便捷、优质普惠的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探索利用市场机制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更好盘活存量土地资源;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全面推行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推动非税收入全领域电子收缴,便利市场主体缴费办事;持续规范中介服务,清理规范没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中介服务事项。

(五)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一是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常态化沟通平台,及时了解、回应企业诉求。制定涉企政策要严格落实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等要求,重大涉企政策出台前要充分听取相关企业意见。二是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要对依法依规作出但未履行到位的承诺列明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推动政务诚信履约。三是建立健全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作用,及时查处市场主体和群众反映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切实加强社会监督。四是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问题闭环工作机制。即建立问题收集、问题交办督办、问题办理、问题反馈机制,对企业诉求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全面提升企业满意度。以企业诉求为出发点,确保问题一发现,马上抓整改,任务一布置,马上抓落实,工作一部署,马上去推动,工作一完成,马上就反馈,持续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深落细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