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
昌宁县围绕“七个好”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
作者:张绍武 来源:昌宁县人大 发布时间:2023-05-17 00:00:00

今年,昌宁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的原则,重新修订常委会会议事规则,按照“一委室一亮点”,在机关干部职工中开展“我为人大献一策”等系列活动,着力将常委会机关打造成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点。按照“一乡镇一特色、一乡镇一品牌”,围绕“七个好”目标,在全县13个乡镇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在基层人大落细落实。

乡镇党委领导好。乡镇党委按照县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定期召开人大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人大主席团的工作,主动解决人大主席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对乡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考核、检查、汇报制度,切实加强党对人大的领导。乡镇人大主席团服从党委的领导,积极履行职责,努力完成党委交办的各项任务,自觉执行党委的决议决定,及时了解党委中心任务和工作意图,通过法定程序,及时将党的主张形成国家的意志和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主席团职责履行好。乡镇人大主席团根据党委的安排,主动融入政府工作,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抓住事关全局的、根本性的、长远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量化监督、精准监督、硬化监督、借力监督,督促政府认真加以解决,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

代表作用发挥好。将在辖区内的各级代表全部编入工作站或联络室,建立统一规范的履职档案,推动代表进站、进室履职,支持和保障代表发挥作用。

选民意见体现好。注重发挥好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特点和优势,不断密切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听取代表意见建议,探索人大代表在村(社区)中发挥民情民意收集员、政策措施宣传员、群众矛盾调解员、基层群众服务员、基层社会治理监督员等作用。

工作制度建立好。健全工作站和联络室七项工作制度,即:人大代表活动制度、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制度、人大代表履职考核等相关制度,同时,将代表基本情况、代表权利和义务进行公示,有效提高代表活动阵地管理水平。

活动阵地使用好。按照“建好、管好、用好”的目标,让代表活动阵地“亮”起来;探索“落实制度+完善机制”的思路,让代表活动阵地“动”起来;探索“代表活动+建言献策”的思路,让代表活动阵地“活”起来;探索“代表活动+述职评议”的思路,让代表活动阵地“严”起来,把代表活动阵地打造成扎根人民的阵地、收集民意的窗口、解决民需的纽带。

代表活动开展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广田园镇“党建+推送+自选”人大代表活动模式,突出区域性差异,紧扣群众关心关切,推动代表活动经常化、规范化、高效化,让人大代表活动阵地成为宣传党的主张、汇聚人民智慧、凝聚群众心力、共谋发展大局的基层触角。

据悉,昌宁县人大常委会将按照片区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对达到标准的乡镇进行表彰,授予“全过程人民民主示范基地”称号。同时,对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在全县范围内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