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工委
腾冲市腾越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有声有色
作者:杜晓林 来源:市人大法工委 发布时间:2023-08-03 16:04:00

根据《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建立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通知》,保山市腾冲市腾越街道被确定为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之一他们成立以街道党工委书记为组长,有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有站所、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制定了相关工作方案,并狠抓落实,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地方立法中的积极作用,广泛征求、收集并向上反馈社会各界对《云南省志愿服务条例》等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努力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

一、明确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央、省委、保山市委、腾冲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服务立法、推进普法,切实把人民代表大会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加强基层治理、解决民生实事、推动改革发展稳定的效能,为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新腾越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多措并举,努力实现五个工作目标

(一)加强阵地建设。一是代表履职平台。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整合人大代表工作站(联络室)、人大代表见选民、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等平台资源,将辖区内所有人大代表按就近就便的原则,分为 4 个代表小组,分别在朝阳、满邑、勐连街、山源社区建立 4 个人大代表联络室,购置办公设备、规范工作流程,为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立法视察调研、反映问题、提出建议搭建平台。二是法律实践平台。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委年度立法计划, 由街道立法联系点统筹调度,整合政法干警、社区民警、法律顾问、普法网格员等专业力量,将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与普法强基、普法宣传有机融合,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认真听取人民群众、法律实践部门的意见建议,努力为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

(二)健全完善机制。联系点及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法律实践部门作为主体,建立健全“提、研、报”制度,履行相应职责,开展有关工作。提,即由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及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等部门在法律实践(实务)中总结经验,提出初步立法建议。研,即由联系点对拟上报列入立法建议的事项,组织人大代表、法律顾问和法律实践部门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重点对立法建议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研究。报,即经调查研究、综合分析,联系点认为确有必要上报上级立法机关的立法建议事项,由联系点形成真实准确的立法建议,“原汁原味”报请上级立法机关研究。

(三)强化任务落实。认真践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按照任务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的要求,抓好联系点各项工作落实。根据上级立法机关所委托的任务要求,结合人大代表活动开展,采取座谈会、视察调研、征求意见、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集和反馈基层单位、人民群众在立法、执法、普法、学法、用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把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等工作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广泛吸收和引导基层人民群众参加讨论,把征求意见建议的过程变成宣传普及法律法规的过程,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注重探索创新。充分发挥基层立法点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依托城市基层党建体系(社区大党委会议、网格单位

党建联席会议),以及协商在基层、四议两公开、一事一议等平

台和制度,依法有序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共商共建共治共享。2023年,以腾越街道山源社区为试点,在街道探索推行建议在一线工作。通过人大代表建议的收集、交办、督办和反馈,推进代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面对面倾听人民群众心声和反映人民群众诉求,保障辖区人大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义务,做好做实立法联系点各项工作。

(五)夯实基层基础通过立法联系点建设,有效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广泛收集、汇总、上报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认真履行六项工作职责

 (一)组织征求对省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草案的意见建议;(二)组织征求对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了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收集反馈修改完善有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三)协助省、保山市、腾冲市人大常委会收集对地方性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四)协助省、保山市、腾冲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调研和立法评估等工作;(五)结合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收集基层组织、人民群众对立法方面的意见建议;(六)根据立法工作需要受委托开展相关工作。

四个结合,推进工作

(一)与法治宣传相结合。结合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千名政法干警进千村入万户法治大宣传”普法活动,充分利用好、配合好专业力量,组织人大代表、法律实践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法律法规(条例)宣传解读,增强群众法治观念,培育和弘扬法治精神。

(二)与执法调研相结合。注重了解掌握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的总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人大代表开展执法调研、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有效收集汇总、上报反馈执法过程中难点问题和意见建议,切实增强立法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与代表活动相结合。注重把立法联系点工作和代表活动有机融合,通过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走访、视察、座谈等活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调动人大代表、选民和群众在反映基层立法、执法、普法、学法、用法现状、对策和建议方面的主观能动性。

(四)与服务保障中心工作相结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避免为联系而联系、为建议而建议,努力在征求立法意见建议过程中助力腾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