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人大:把“三个工作法”贯穿人大依法履职行权全过程各方面
2022年以来,龙陵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找准着力点,把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贯穿人大依法履职行权全过程各方面,抓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质量和水平。
一、“立项”分任务,让目标更清、责任更实。围绕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审定的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任务和县委对常委会党组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发了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常委会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有关职责分工等,把2022年常委会计划开展的1个专题询问、1个代表视察、主任会议听取事项、2个专题调研、2个工作评议、3个执法检查、5个跟踪督办事项和14个听取、审议(审查)事项制成项目表。将每一个工作项目进一步细化、实化,坚持精准、精细、精致标准,形成项目清单,列出时间表、路线图,对所列清单工作任务、责任主体、时间节点、工作内容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每一个项目清单明确“谁来做、怎么做、何时做、按什么标准做、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做完”等,开展工作后,主任会议认真审议工作情况报告,按程序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审查、评议。
二、“一线”抓落实,让作风更实、建议更准。常委会紧紧围绕全县发展大局,坚持依法监督、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求人大干部工作作风、精神状态在“一线”展现,在民主法治建设、代表、监督等工作内容上强化“一线”意识,做到“选题时到一线分析,监督时到一线调研,跟踪时到一线督办”,以人大视角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精准“把脉问诊”、建言献策,找准制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痛点、堵点和人民群众期盼,提出更加精准的意见建议,促进“一府一委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桥梁纽带作用,做实代表工作,每年确定10件代表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事项,由常委会领导和政府分管领导领衔重点督办,其他建议由常委会领导领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室)对口督办、县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具体承办的工作机制,建议办理过程中,开展集中督查、督促2次。充分利用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和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优势,制定了《龙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以“3+1”模式深化拓展“双联”制度的实施方案》,把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做在日常,把代表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做在经常。根据县委中心工作需要,抽调(明确)县人大常委会机关17名领导干部负责和参与全县黄龙玉产业、交通重点项目、乡村振兴、债务化解、民族团结示范县创建、城市建设、殡葬改革等工作,人大干部主动履职尽责,始终做到落实党委工作要求干在一线。
三、“典型”提质效,让质量更高、成效更显。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按照“抓点成典、推典成景”工作思路,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到重大事项决定、监督、代表等工作之中。研究制定《龙陵县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则》,建立两个基层联系点,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监督,畅通基层人大和人大代表参与预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渠道。县乡两级推出人大代表履职风采26人次。开展乡镇人大干部业务培训3次,召开驻乡镇人大代表座谈会4场次。通过典型带动、示范引领,让人大工作学有标杆、做有标准,营造比学赶超工作氛围。2022年以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7次,主任会议10次,听取“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9个,作出审议、审查、评议意见12个,开展执法检查3次、开展专题调研2个,选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23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