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
建设严密法治监督体系 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作者:侯云国 来源:龙陵县人大办 发布时间:2022-11-03 08:56:00

建设严密法治监督体系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

宪法法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人民最基本的道德底线。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纠正和追究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是法治监督最根本的任务。

党领导人民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遵守宪法法律,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全国各族人民、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必须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国家机关、政党都要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自觉维护宪法法律尊严、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确保书面上的法条真正变成社会规范和人们的行为规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保宪法法律有效实施,必须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是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建立的有效的法治化权利监督网络,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内容和内在目标,又是建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保障和必然要求。它以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为主要任务,是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的重要保障。要建立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构成的更加严密的监督体系,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着力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形成对法治运行全过程全方位的法治化监督体系,督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实现,确保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正确行使权力。只有加强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律监督等各个方面工作,才能确保宪法法律得到切实贯彻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