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
善用法治方式应对发展风险
作者:侯云国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9-27 15:06:00

善用法治方式应对发展风险


风险是某一个事件产生负面后果的可能性,是特定危险情况发生可能性和实然性的组合。发展是永恒的主题,面对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利益格局的交织变革、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的风云变幻,发展与风险相生相伴、无处不在。如何运用法治方式应对发展风险,是一个无法规避而又值得深思的客观课题。

用法治的思维预判风险。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明确指出,预判风险是防范风险的前提。在决策前的酝酿阶段,要保持冷静、谨慎的态度,避免“头脑发热”式的谋划。对包括政策法律、市场规律等在内的一切可能影响决策的因素进行广泛调查研究,力求决策事项与国家政策法律、市场的有机衔接。全面掌握政策法律的规定、熟知政策法律的边界,反复把决策动议放到政策法律的框架内进行检索、检验,弄清楚哪些事项是法律政策所允许的、哪些事项是政策法律所禁止的,哪些事项受到政策法律的硬性羁束、哪些事项可以结合实际自由裁量,哪些风险可以合理规避、哪些风险无法排除,如此等等。唯有立运用法治思维进行预判,才能充分把握风险走向、谋求战略主动,确保决策不逾越政策法律红线,不超越政策法律底线,保证决策合法有效。

用法治的眼光防范风险。通过对风险预判,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排查出来的潜在风险进行逐一梳理,反复将法治的眼光来回穿梭于发展事项与法治之间,对风险的形成机制进行理性分析研究,密切关注风险因素和风险点,对于哪些“坑”可以预见填平、哪些“坑”可以迂回处理、哪些“坑”绝对不得涉足等不同情形要做到进行理性的思考、了然于胸,并及时结合国家现行政策法律,积极制定应对举措,正如习总书记所言,要“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做好随时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的准备”。

用法治的手段化解风险。从客观的角度分析,风险与发展同在。即便决策前作了充分的预判和防范,总会有一些非人为因素所能控制的风险总与发展不期而遇,诸如包括市场因素在内的商业风险,包括政策法律调整、疫情影响等情势变更在内的客观风险。运用法治的手段化解风险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坚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是化解风险的必然遵循。要全面查清风险情况、冷静分析风险原因,充分考虑相关因素,权衡兼顾各方利益,恪守职权边界,严格以政策法律规定为准绳,遵守法定程序,运用法律手段积极作为,主动、及时、理性地做出应对,将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铭刻在心中,落实在行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