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
龙陵县人大常委会作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1-04 15:11:00

龙陵县人大常委会

作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决议


2021年12月31日,龙陵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1次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议案》,并作出《龙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县人大常委会认为,2016年至2020年,我县全面贯彻实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和决议,在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果。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形成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营造龙陵“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全面实施生态立县、农业稳县、工业强县、文旅扬县、人才兴县、开放活县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有必要从2021年至2025年在全县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并作出如下决议:一是坚持党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统一领导;二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三是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四是紧扣发展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五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六是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七是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八是着力提高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九是加强组织实施和督查检查。同时,县人大常委会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本决议得到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