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会议
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
作者:李佐玲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5 16:17:00

514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静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邹银凯、李元标、左光虎、李永伦,秘书长李正新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杨东伟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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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命洪维智为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决定其为代理市长;任命杨国俊为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决定其为代理院长。接受王嘉玲同志辞去保山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张静为新当选和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公开宣誓。

(信息调研科:李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