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至24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柱主持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3人出席会议,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关于全市渔业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及《保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一审);表决通过了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山市2022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专项调整方案的决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山市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以及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正平、李永伦、杨邵燕、李余明、段兆锦、莫逸尘,秘书长李维增,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副市长高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杨国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玉奇等列席会议。
(信息调研科:张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