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至26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柱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文化旅游发展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少数民族中小学教育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表决通过了《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保山市2021年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的决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山市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主要工作部署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保山市2022年1—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市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开展情況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情況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情況报告的审议意见》《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及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新任命人员公开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正平、李永伦、杨邵燕、段兆锦、莫逸尘,秘书长李维增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信息调研科:张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