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韩开柱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讨论了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精神、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硅石矿资源开发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保山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市咖啡产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了《保山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情况报告》、《保山市硅石矿资源开发管理情况的报告》、《保山市咖啡产业发展情况报告》;表决通过了《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及人事任免事项,并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正平、李永伦、杨邵燕、李余明、段兆锦、莫逸尘,秘书长李维增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贾德忠,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玉奇,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以及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列席会议。
(信息调研科:张栋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