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6-29 15:24:00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6月29日保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根据保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

免去张志刚的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余渊的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任命余渊为保山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余有林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杨富军为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洪维智的提请

决定免去庄宇的保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决定免去谷雨道的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余宗友的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余有林的保山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明的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成德君的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马子兴的保山市水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李永标的保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段兆锦的保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杨鹤龄的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职务;

决定免去陈瑜的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

决定任命段兆锦为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晞为保山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决定任命刘新平为保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决定任命李文广为保山市民政局局长;

决定任命刘世伦为保山市水务局局长。

三、根据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杨国俊的提请

免去张明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明朗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甸芳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相昆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朝胜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段春华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姚磊的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