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会议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10:57:00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会议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保山市人大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通过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实施选举权、任免权,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重大政治事项。人大会议经费保障了各项工作如期开展,2021年组织召开了四届人大七次、八次会议以及常委会第三十一至三十八次会议,主任会议13次,制定和报批地方性法规2件,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执法检查5项、工作调研14项、专题询问1项、代表视察6次、工作评议2次、工作测评1次,讨论决定重大事项4项,依法任命人大常委会、“一府一委两院”人员68人次,免职18人次。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二)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17.55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21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17.5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会议经费按照《保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坚持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的原则,实际支付117.55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会议费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市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坚持“四人会签”制度,做到层层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预算,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的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会议费绩效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在单位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重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