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10:45:00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务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7号)精神,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履行下列工作职能职责:

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资源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委员会主任及室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务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7号)精神,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12个正处级机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5个),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预算审查监督科)、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代表联络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备案审查科)、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科、行政科、组织人事科、党建办、信息调研科、信访保卫科、老干科)。

(三)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21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职能职责,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5个具体的任务:一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结合地方实际,持续推进立法工作。三是增强监督实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四是优化服务保障,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五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1年度收入基本情况:本年收入合计1934.0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8.87万元,其他收入15.2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67.46万元;本年支出合计194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2.78万元,项目支出326.57万元,年末项目支出结转结余52.18万元。

(五)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确保资金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从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出发,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专项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建全了制度,形成具有可执行力的预算制度。二是探索预算执行绩效跟踪机制。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纳入实际工作中,实现常态化管理,资金从预算、支付、决算实现动态监控,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定期分析、调整,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跟踪机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一)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二)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一是目标设定。根据2021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职能职责,结合具体工作计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5个具体的任务;二是开展预算配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足够的经费保障。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上年结转结余转入次年继续使用;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各项目开展预算执行工作;二是预算管理,加强制度管理,确保信息公开;三是加强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

(三)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人大机关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具体是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21年根据工作职责,各项工作依法有序开展,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中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履职效益明显。通过对市级财政决算、政府债务限额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支持政府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努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产生经济效益;通过制定保山市乡村清洁条例、保山市和顺古镇保护条例,产生生态效益、社会效益;通过聚焦民生福祉强化监督,围绕教育、医疗保障、广播电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测评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询问,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等产生社会效益等。一年来,常委会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市委部署,紧紧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依法履职、扎实工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保山作出人大新贡献。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支出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其目标是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淡薄等问题,基础管理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整改情况:1.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目标绩效管理机制、绩效评价管理机制、结果与反馈应用机制等规章制度。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提高事前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提高事中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定期预算支出做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4.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事后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事后对预算绩效全方位分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工作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是现代企业和现代政府管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工具,将绩效自评应用于人大机关,是提高效益提高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引导和激励部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进一步确保财政部门对我单位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了部门的经费需求,增强了业务部门的成本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更加重视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和降低工作成本,也提高了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健全管理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作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价全面工作,各涉及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效评价工作。二是认真谋划,科学论证,设立合理评价指标体系。为顺利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要结合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主要工作措施、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及特点,提出符合实际,且能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主要措施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三是精心组织,及时反馈,确保绩效评价取得实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