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务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7号)精神,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参加编制部门预算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履行下列工作职能职责:
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资源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规,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并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2.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3.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4.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5.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6.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7.依法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议。
9.撤销本级人民政府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10.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市长的个别任免;在市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11.根据市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和市政府工作部门局长、委员会主任及室主任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12.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名,依法任免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13.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依法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4.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市长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的职务;决定撤销所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的职务。
15.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16.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17.完成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市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务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办字〔2019〕47号),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12个正处级机构(市人大专门委员会7个、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委员会和办事机构5个),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下设办公室、预算审查监督科)、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代表联络科)、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备案审查科)、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华侨外事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设综合科、行政科、组织人事科、党建办、信息调研科、信访保卫科、老干科)。
(三)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2019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职能职责,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五个具体的任务:一是坚持以良法保障善治,提高地方立法的质量和水平。二坚持正确有效监督,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坚持科学民主决策,确保决定和任免事项反映人民意愿。四是坚持代表主体地位,发挥好代表植根人民的优势。五是坚持推进自身建设,为新时代人大工作打牢履职基础。
(四)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年度收入基本情况:本年收入合计22,062,417.9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948,617.90元,其他收入113,800.00元;本年支出合计21,301,927.90元,其中基本支出17,508,690.74元,项目支出3,793,237.16元,年末结转结余760,490.00元,基本支出结余113,800.0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646,690.00元。
(五)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一是保证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从规范各项管理工作出发,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委室专项工作经费管理使用办法》《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等管理规定,建全了制度,形成具有可执行力的预算制度。二是探索预算执行绩效跟踪机制。1.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和项目实施进度等认真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及时提出支付申请;2.强化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严肃性。年度预算经核定后,严格执行预算。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项目立项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到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2.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一是目标设定。根据2019年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职能职责,结合具体工作计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五个具体的任务;二是开展预算配置,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足够的经费保障。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预算执行,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执行;上年结转结余转入次年继续使用;按照年初预算批复认真组织各项目开展工作;二是预算管理,加强制度管理,确保信息公开;三是资产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三)产出情况分析
根据年初工作任务,认真履行人大机关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具体是开展相关工作调研、工作评议、专题询问、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效果情况分析
2019年根据工作职责,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中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一是发挥法治保障和引领作用,突破地方立法;二是进一步规范选举任免工作;三是着眼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切实做好代表工作;四是着眼跨越发展第一任务,强化监督工作;着眼维护改革发展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存在的问题: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支出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其目标是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机制和覆盖预算管理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淡薄,基础管理工作体系有待进一步健全。
整改情况:1.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健全预算目标绩效管理机制、绩效评价管理机制、结果与反馈应用机制等规章制度。2.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提高事前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进一步加强机关各委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公用经费根据单位的年度工作重点和项目专项工作规划,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的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3.预算财务分析常态化,提高事中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定期预算支出做财务分析,及时对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通报和预警。4.加强财务管理,提高事后预算绩效管理意识。严格财务审核,提高财务的精细化管理水平,事后对预算绩效全方位分析、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应用于工作中。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自评是现代企业和现代政府管理行之有效的方法和工具,将绩效自评应用于人大机关是提高效益和管理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绩效管理体系,可以有效引导和激励部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对财政支出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进一步确保财政部门对我单位资金的预算安排和资金的及时到位,保障了部门的经费需求,增强了业务部门的成本意识,在日常工作中更加重视提高工作效率,控制和降低办案成本,也提高了资金使用管理水平。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健全管理机构。绩效评价工作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得到了领导的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作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绩效评价全面工作,各涉及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效评价工作的。二、认真谋划,科学论证,设立合理评价指标体系。为顺利完成绩效评价工作,要结合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主要工作措施、项目目标、工作内容及特点,提出符合实际,且能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主要措施的可量化、可衡量的绩效指标。三、精心组织,及时反馈,确保绩效评价取得实效。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0年6月15日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地方立法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明确地方立法权限和范围,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新修改的立法法明确规定,设区的市和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这是我国法治发展史的一个里程碑,对全面治国、完善国家立法体制具有重要意义。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和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三个方面的立法权限,严格落实《中共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立法工作办法》,对立法选项、重大立法内容、条例草案审议等报请市委同意后执行。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立法选项、法规起草、立法协商的主导,始终坚持开门立法,避免产生“部门利益法制化、地方立法行政化”的问题。通过立法听证、媒体和网络公告等形式征求意见,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反映社会关切。
2018年制定了《保山市龙陵松山战役战场遗址保护条例》该条例对加强松山战役战场遗址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弘扬抗战精神,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具有重要意义;《保山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于2019年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于2019年10月1日实施,为加强全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创建整洁、优美、文明、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提供了强有力地法律依据。《保山市和顺古镇保护条例》《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都进行了第一次审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到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2.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50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5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在开展各项立法工作中严格执行预算,厉行节约,项目资金实际支出5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地方立法经费,项目由法制委、法工委牵头,经费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保山市人大常委会立法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坚持“四人会签”制度,做到层层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预算,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的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地方立法经费绩效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在单位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重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市人大办公室房屋改造装修及陈列室建设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办公条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19房屋改造装修及陈列室建设经费年初预算15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对六楼办公室进行改造;二是目前部分外墙墙面冷瓷线条脱落,存在较大安全隐患,2019年对大楼和附楼外墙进行维修。三是建设陈列室一个,所展内容旨在充分体现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反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成立六十多年来走过的光辉历程和取得的重要成就,充分反映保山人大工作珍贵历史记忆和经验总结,充分展示保山人大干部新时代意气风发、昂扬向上的精神面貌,充分体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必将为美丽保山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四是对卫生间改造。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到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2.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50万元,2019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50万元。以上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房屋改造装修经费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全部支付完毕,其中陈列室建设35.12万元,机关大楼外墙维修90.12万元;六楼改造12.57万元,卫生间改造工程款10.6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9房屋改造装修经费,项目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四人会签”制度,做到层层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预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的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市人大办公室房屋改造装修及陈列室建设经费绩效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在单位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重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机关网络运行维护及预算联网监督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机关网络运行维护及预算联网监督经费一是机关网络运行维护费进一步为确保网路运行通畅,实现“务实、便民”的目标,更好的为广大群众服务,大力宣传人大工作,加强对网站的内容和栏目进行更新和维护提供了经费保障。目前,保山市人大使用外网光纤两条,一条外网光纤专用于上网,一条光纤用于视频监控;内网光纤一条,用于电子政务网。二是从2018年开始为了更好的对市直部门预算进行联网监督,建设预算联网系统,用于预算网络软件开发及网络维护费用。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到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2.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24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24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机关网络运行费用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资金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机关网络运行维护及预算联网监督经费,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四人会签”制度,做到层层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预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的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机关网络运行维护费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在单位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重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驻保省人大代表机票经费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省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务,依法参加省人大代表法定会议、代表活动,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云发〔2015〕26号)及《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保发〔2016〕17号)的要求,省人大代表机票经费5万元予以保障省人大代表参加省人大各种会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到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2.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5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5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驻保省人大代表机票经费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资金全部支付完毕。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驻保省人大代表机票经费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四人会签”制度,做到层层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预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的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驻保省人大代表机票经费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在单位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重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助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切实解决代表履职中的困难和问题,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云发〔2015〕26号)及《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保发〔2016〕17号)的要求,逐步建立代表履职补助制度。2019年申请项目资金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助13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到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2.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3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3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助经费13万元,实际支付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助9.24万元,年底按要求收回资金3.76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助经费,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牵头实施,办公室统筹安排,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四人会签”制度,做到层层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预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的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无固定收入人大代表履职补助经费自评分97.108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在单位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重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2019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驻保省人大代表学习考察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驻保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意识和履职能力,加强省人大代表的学习考察,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云发〔2015〕26号)及《中共保山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保发〔2016〕17号)的要求,将项目经费6万元用于驻保省人大代表学习考察。2019年组织保山选出的省十三届人大代表视察全市“五网”建设,提出要谋划一批“五网”建设项目,争取进入国家和省级项目“十四五”规划的盘子,把保山建设成为联动周边、服务全国、面向南亚东南亚开放的前沿城市;充分利用人大代表平台,向全国和省“两会”提交高质量建议案。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到2019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2.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16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19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16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驻保省人大代表学习考察经费,主要用于全市“五网”建设视察费用7.6万元,年末结余8.40万元年底财政全部收回。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驻保省人大代表学习考察经费,项目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四人会签”制度,做到层层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预算,专款专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的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驻保省人大代表学习考察经费自评分94.75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在单位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重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