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南方同志
辞去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31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赵南方同志辞去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赵南方同志
辞去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3年10月31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赵南方同志辞去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特此公告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