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杜春强同志辞去
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10月22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变动调离保山市,杜春强同志书面申请辞去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杜春强同志辞去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保山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保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