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县监察委
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存在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近日,龙陵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主任会议听取了《龙陵县监察委员会关于龙陵县监察委员会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议指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监督事项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是立足推动监督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扎实做好监督事项存在问题整改的有效举措。会议认为,县监察委员会在4个月的时间里,对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中存在的基层整治能力、整治方式、整治合力、整治质效等方面的薄弱环节进行了认真深入的整改,整改措施得力、目标明确、切实可行,其中不乏创新,整改成效明显。在肯定整改成绩的同时,并提出在以下几方面建议:一是建立健全常态化培训教育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监察队伍的监督能力和水平。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末端,也是服务群众的最前沿,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的具体工作在基层,必须持之以恒地提升巩固基层监督能力,打好监督基础。二是持续加强预防警示教育,做到监督端口前移。防止“小病”变“重疾”,必须强化“治未病”思维,在“早”和“小”上下功夫,做到常咬耳朵、常扯袖子,让一些游走在违纪违法边缘的干部悬崖勒马,不断做实做细源头预防,使各级党员干部警钟长鸣、敬畏法纪。三是坚持制定工作任务清单,明确监督重点。围绕全县重点项目、重点工作、重点民生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年初就制定具有针对性的监督计划和措施,以监督手段推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落地落实,坚决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和事,全面提升整治质效。
会议强调,县人大常委会将持续加强监督事项的跟踪督办力度,强化调查研究,跟踪问效,定期听取监督事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推动监督事项存在问题得以整改,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