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
龙陵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5-13 16:04:00

龙陵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律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新的《森林法》修订后于2020年7月1日起实施,实施时间不到两年。部分干部群众对新修订《森林法》的认知程度不高,贯彻实施的自觉性不强。全社会依法保护森林,科学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的意识仍有待提高,如,盗采林木资源、私挖滥采兰草等行为时有发生,矿区植被恢复主动性不强,水土流失隐患较大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资源管理能力亟待提升。一是基层行政执法力量不足。如,森林公安转隶后,不再办理林业行政案件,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由乡镇林业服务中心承担,基层执法力量普遍不足。二是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全县林草系统人员存在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等方面的因素制约,满足现代化、专业化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仍有差距。三是森林资源管理新技术手段运用不足。森林资源管理领域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高,还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合力不足。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与国土资源管理、耕地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联动不够。

(三)部分领域矛盾较为突出。一是森林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矛盾。如,与《森林法》相对应的实施细则没有出台,给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带来不便。又如,林地与耕地图斑重复,存在“两证”重合的情况。二是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突出。如,项目建设、矿产资源开发、农事用火等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与生态保护矛盾较为突出。

(四)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一是防火期祭祀扫墓、春游踏青、农事用火等野外用火管控难度较大,森林火灾隐患突出。二是部分林区防火通道建设相对滞后,难以满足森林防火要求。三是部分林区林下附着物逐年增多,增加了森林火灾的风险系数。四是对山高坡陡、地形复杂区域的防灭火措施研究需进一步加强。

(五)综合保障水平总体不高。一是资金保障不到位。如,相关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林业补贴等拨付不到位,影响工作正常开展。二是灾害应急物资储备不足。如,防灭火设备存在年限较长,设备老化,难于快速应急救援等问题。全县林业火灾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种类较为普通,只能满足一般性森林火灾要求。三是人员配备和整合不足。各乡镇普遍存在执法资质和专业技术人员“2+2”配备不足的情况,对行政执法、林木溯源等工作有较大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建议采取措施:

(一)强化法律学习宣传。县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应进一步深化《森林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宣传法条内容,提高《森林法》的社会认知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一是从“广度”上抓宣传引导。应积极通过手机、电子屏幕、发放资料等形式,深入镇村、企业、山间地头等开展宣传。二是从“深度”上抓学习培训。将《森林法》的学习作为学法用法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丰富学习载体和方式,学深悟透精神实质、法条内容。三是从“精度”上抓推动落实。针对新法实施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法律适用、执法办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提升资源管理能力。一是强化队伍建设。从满足基本行政执法要求出发,配齐行政执法及专业技术人员,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全面提升森林资源管理队伍素质,加强执法技能培训和专业知识学习交流,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及执法能力。二是加强协调配合。以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森林法》为契机,林草部门要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部门和各乡镇的协调配合,理顺职能职责关系,主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确保职能履行到位、职责落实到位。三是加大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力度。进一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严厉打击盗伐、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切实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三)合理解决突出矛盾。一是立足于我县工作实际,客观收集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供建设性意见,积极汇报对接,促进与《森林法》相对应的实施细则、条例尽快出台。二是摸清底数,全面梳理全县林地与耕地重合面积,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合理解决“两证”重合问题。三是解决好森林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在保护好森林资源的同时,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积极研究发展林业产业。强化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林地占用后的恢复工作。积极探索生态功能转移支付制度,积极争取上级生态功能转移支付政策及资金,促使我县森林资源更好地发挥综合效益。

(四)持续抓好森林防火。一是认真值班值守,高度警惕戒备。充分认清当前森林防火面临的严峻形势,确保宣传教育、护林瞭望、火源管控、值班值守、预警响应、应急救援等各个方面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大宣传巡查,严防严控火源。通过多种方式,扎实开展好森林防火宣传,强化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动员和依靠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三是落实责任,确保万无一失。严格落实各项制度,防灭结合,把森林火灾隐患降到最低。严格落实“林长制”关于包保责任的要求,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抓实、抓好。

(五)有效提升综合保障。一是加强统筹协调和请示汇报力度,多方争取支持,科学合理利用有限财力,保证专款专用,及时调度拨付资金,确保工作正常开展。二是加大森林防灭火物资储备力度,完善储备种类,提升应急救灾能力。加大对老旧物资的核查力度,确保必要的轮换补充。三是强化人员保障。配备、整合好林业工作力量,有效发挥林业部门在《森林法》贯彻执行中的各项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