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
“关键少数”应当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作者:侯云国 来源:龙陵县人大常委会 发布时间:2022-03-17 21:08:00

“关键少数”应当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深刻地指出,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监察权、司法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领导干部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对法治建设可以起到关键的推动作用,也可能起到致命的破坏作用。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应有之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的模范。领导干部是群众心目中的标杆和榜样。正所谓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领导干部要带头树立法治理念和风向标意识,坚决杜绝对法治“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消极思想,彻底消除说做脱节的“两张皮”不良现象,切实做到知行合一,带头尊崇法治、厉行法治敬畏法律、依法办事。要彻底摒弃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决不能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带头把对法治的尊祟、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要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实绩考核体系与考核标准,把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遵守法律、严格执法等纳入政绩考核体系,推动领导干部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实践中走在前列、干在实处,全面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领导干部要做学法的模范。学习法律知识是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履职能力的内在要求。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法治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义,带头认识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领导干部或多或少都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要求还相差甚远。必须加强学习,坚持用法治理论武装头脑,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准确把握我们党处理法治问题的基本立场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系统学习宪法,学习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加强法治培训,筑牢学法基础,用,确保学习工作落实处、见实效。

领导干部要做守法的模范。法律乃道德之底线,人人须遵守。领导干部作为执掌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等公权力的特殊群体,其守法程度影响着法律作用的发挥,影响着民众的法治意识,关系着国家统治的效能,事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兴衰成败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法规制度意识,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尤其要善于依法规制度谋事、依法规制度管人、依法规制度用权,自觉维护法规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带头捍卫法治,维护法律权威。要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法律底线不可触碰,真正做到在法治之下、而不是法治之外、更不是法治之上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带头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领导干部要做用法的模范。领导干部要善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推进治国理政各项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首先,领导干部要守法律、重程序。全面树立办事依法的理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步骤、时限履行职责,不徇法外之情,不做法外之事。其次,领导干部要牢记职权法定,牢记权力来自哪里、界线划在哪里,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其三,领导干部要注重保护人权。时刻牢记法治的真谛是保障人民权益,权力行使的目的是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其四,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监督。这既是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也是对正确行使权力的制度保护领导干部要坚持依法、规范、审慎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法律和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