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县人大:“四个突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为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龙陵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四个突出”,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着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人大工作必须坚持、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充分发挥人大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保证人大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健康发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在人大依法履职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突出抓好制度建设。坚持集体领导和用制度管人管事,2021年以来,共制定、修改常委会机关制度23项,促使各项工作职责明确、权限清晰、层次分明、管理科学、配合有力,有力促进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更加规范、严谨、高效。坚持“三重一大”制度,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常态参加党组会议,常态列席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把过程监督落到实处,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突出抓好理论武装。坚持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周一学习等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贯通起来,把重点发言和研讨交流、个人自学和集中研学有机结合起来,创新学习方式,在解放思想中开阔思路,在深入交流中形成共识,树牢信念之基,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突出抓好作风建设。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终身课题,推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强化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筑牢理想信念之魂,补足精神之钙。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抓好以案为鉴、以案说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各项工作,强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