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基层人大能力提升专项资金)
一、项目基本情况
基层人大能力提升专项资金是根据《云南省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云人办发〔2018〕78号)的相关规定,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统一安排,用于补助全省基层人大改造办公室、会议室,购置办公设施设备和建设电子表决系统,补助人大代表活动室、联络站建设,提升履职能力组织的培训、视察、调研以及当地人大遭受自然灾害应急补助的专项资金。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二)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21年属上年结转基层人大能力提升专项资金30.48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21年基层人大能力提升专项资金实际支出30.48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基层人大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云南省基层人大履职能力提升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四人会签”制度,做到层层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预算,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目的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基层人大能力提升专项资金自评分100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重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