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经费)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11:05:00

2021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经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转发〈中共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云发〔2021〕12号)精神,“省、州(市)两级财政分别按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经费的20%安排补助”,以保障2021年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2021年市财政补助市人大常委会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经费3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一)前期准备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1年市级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绩〔2022〕4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精心组织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参与2021年绩效评价工作,切实提高绩效评价的质量。

(二)组织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为经费管理部门,负责项目考评全面工作,涉及相关项目经费的委室作为项目执行部门,全面配合开展绩效考评工作,领导重视、明确职责、有力推动绩效管理项目自评工作的顺利完成。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该项目年初预算资金为30万元,全部为市级财政资金,2021年项目资金实际到位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项目资金实际支出6.79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指导工作经费,项目由选联工委牵头,经费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在资金支付过程中严格执行《保山市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四人会签”制度,做到层层审批,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预算,专款专用,发挥资金效益。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0%完成。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按年初预计绩效目标如期完成了该项工作。

五、绩效自评结果

地方立法经费绩效自评分84.53分。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待保山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审核后按时在单位网站上公开。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识,重视预算绩效自评工作,通过事前规划(绩效目标设定、申报预算经费),事中考核(年度中和年末进行绩效自评),事后总结(对绩效自评结果的应用),使得部门各项工作达到了预期目标。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